绝大多数品牌不会一成不变。发展过程中,品牌标识往往会变得更清晰、简约、富有现代感:图形外框被舍弃,图案元素精简;原本嵌套在繁复设计中的文字,也会单独运用于产品包装、官网及社交媒体平台。
从商标角度来看,由此衍生出一个关键问题:商标图样简化到何种程度,将不再被认定为同一商标?
假设某企业注册了一款带矩形边框、灰色底色的组合商标
。数年后,该企业悄然去掉矩形边框与灰色底色,仅以 “MONA SALEH” 文字作为品牌标识,用于门店招牌、产品及广告宣传。
从商业运营角度看,这类变更看似是品牌自然迭代;但从法律层面,其认定规则往往并非一目了然。
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(简称 “海合会”,成员国含巴林、科威特、阿曼、卡塔尔、沙特阿拉伯、阿联酋)境内众多企业普遍存在一种固有认知:商标注册完成后,对标识做小幅视觉修改可自动获得原有商标保护。但实务中能否获得保护,取决于多重因素,主要包括:
《海合会统一商标法》为除阿联酋外的各海合会成员国提供了大体协调统一的法律框架,但各国仍沿用本国配套实操规则与办事流程,因此不同法域、不同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异。
举例而言,阿联酋适用独立的《2021 年第 36 号联邦商标法令》。该法令虽在基本原则层面与多数海合会成员国施行的《海合会统一商标法》框架大体一致,但属于独立的国内立法,拥有专属条文、实施细则及行政办理流程。
该问题在组合商标场景下尤为突出。组合商标并非单纯的文字商标,而是由文字、字体设计、图形轮廓、色彩及图案等全部要素共同构成的整体。
部分情况下,某一看似细微的元素实则是商标显著性的组成部分,或是该商标得以区别于在先注册商标的关键。由此衍生出另一核心问题:若实际使用中删除了该具备显著性的细微元素,剩余标识是否仍属于原注册商标,还是商标整体辨识度已发生实质改变?
一部分观点认为,消费者识别商标时主要关注核心文字;只要文字保持一致,公众仍会将新旧两款标识指向同一品牌来源。另一部分观点则主张,商标注册保护的是商标整体图样,而非从原始设计中拆分出来的单独文字或局部元素。
对此并无绝对统一的判定标准。
从商标维权角度来看,海合会各法域法院审理案件时,通常会综合考量商标整体商业观感、市场认知度以及商标实际使用证据。
但从商标注册审查角度而言,简化后的标识会被视作全新独立商标进行审查。一旦剔除原有附加设计元素,该商标的显著性可能会变弱,或是与在先注册商标更加近似。
若商标属于以下类型,该风险会更为突出:
该问题在商标因连续不使用面临撤销的场景下同样关键。
海合会各国均规定,商标若连续五年未投入使用,他人可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但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图样与注册图样不完全一致,该如何认定?商标改动达到何种程度,会被主管机关认定为未按注册图样真实使用商标?
对此并无统一固定判定标准。
部分案件中,商标简化使用会被认定为品牌自然迭代,并未改变注册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,前文提及的 MONA SALEH 案例即属此类情形。但另一些案件中,若删减了某一具备显著性的设计特征,行政机关可能质疑实际使用标识与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。
驰名商标会为本问题带来另一重考量维度。商标的驰名地位与市场知名度,有助于弥合新旧两款标识之间的认定差异,消费者能够直接识别两种版本均归属同一经营主体。
然而,企业能否单纯依靠品牌商誉规避风险,而不通过商标注册布局彻底消除认定不确定性?这就意味着商标布局不能只局限于程序性提交申请,更需要具备商业前瞻性规划。
部分企业会针对品牌标识每一种主要变体单独提交商标注册;也有企业选择仅保留现有的组合商标注册,将简化版标识的使用视作原商标的延续使用。
两种方式本身并无绝对优劣之分。但更值得思考的核心问题是:
你现有的商标注册资产,是否仍能匹配当下市场中消费者所认知的品牌形象?
更为关键的一点:倘若明日发生商标纠纷,你当前实际使用的标识,是否落在注册商标明确的保护范围之内?
作者:Mona Saleh,中东商标与品牌业务负责人,罗思国际,邮箱:msaleh@rouse.com
中文校对:张文芳,商标代理人,罗思国际,邮箱:pzhang@rouse.com